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 2023-04-27 字体:[]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 

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就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3年4月24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3年3月24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3年4月17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3年4月21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6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5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熟悉相关工作的行业部门专家6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在《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6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绿春县自然资源局(迎春路171号)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26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6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永学主持,决策发言人杨健英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10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6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针对农村道路改扩建、水库等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和村庄建设用地保障、“三区三线”底线控制和耕地保护目标等有关内容、如何预留项目建设发展用地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决策发言人现场逐一进行了回答。 

  (二)建议充分衔接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和发展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新发展要求。 

  (三)建议进一步审核《规划》与现行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衔接。 

  (四)建议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统筹修改完善《规划》,为发展预留空间,更好利用资源,编制可操作性强的实用性《规划》。 

  (五)建议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统筹考虑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强化重点农业产业布局引导,特别是特色产业发展用地保障问题。 

  (六)未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乡,下一步发展中,在规划上作如何统筹与布局。 

  (七)建议在编制《规划》时,加强部门联动,编制具有超前性的规划,并充分考虑公路控制线、水库管道铺设发展用地、两污等建设项目布局与国家底线问题间的衔接,减少矛盾冲突,预留发展用地。 

  (八)建议进一步加强水源涵养地保护。 

  (九)建议做好电力等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 

  )建议加强内容校核。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绿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