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82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7
信息名称
解读《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政策解读 

  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212月启动编制工作,被纳入绿春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 

  一、编制依据 

  (一)法律依据。201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二)省州规划依据。《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红河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都明确要求各县制定本区域规划。 

  二、编制过程 

  编制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调查研究阶段。组建了以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县卫健局医政法规股股长任组长,主要工作为开展课题研究。编制组多次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发展方向。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谋划“十四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开展交流座谈,充分征集意见建议,完成“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并形成报告,全面了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规划初稿形成阶段。认真研究国家、省、州规划,根据绿春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统筹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等方面的任务与要求,2023年4月形成了《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初稿)》。 

  三是规划文本研讨和意见征求阶段。在规划初稿形成后,编制组多次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向县卫健局内各股室室、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征求了2轮意见,并征求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县直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20236月召开县卫健局第六次党组会议对规划稿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在充分吸收和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送审稿)》。2023年1010日,规划通过第23次政府常务会,按照县级领导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送审稿)》,以建设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工作主线,对“十四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发展进行总体设计。规划共分为九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总体评估“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研判“十四五”面临面临形式。第二部分,总体发展思路。明确“十四五”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为本规划重点内容。对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6方面资源进行总体布局和配置。第四部分是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医防融合,提升防控效率作出规划。第五部分,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及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实现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医保基金、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管理运营“八个统一”进行规划。第六部分,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医院建设,健全以中医医院为龙头其他医疗机构哦中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院、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第七部分,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此部分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出目标第八部分,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学技术创新发展三个方面。第九部分,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从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加强投入保障、动员社会参与加强监测评估五方面提出保障规划落实的措施。 

  四、规划发展指标情况说明 

  《绿春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比照州级规划指标设置以及我县指标发展现状与“十四五”预期,共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服务、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康水平6个方面23项发展指标,23项均属预期性指标。其中,12项目标值与全州平均目标值保持一致;11项指标低于全州平均目标值,11项指标中的四项由州级下达。分别是:每千人口床位数为6.26张,全州平均目标值7.5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人,全州平均目标值3.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3.0人,全州平均目标值3.8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2.5人,全州平均目标值3.85人。原因是:“十三五”时期,我县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增幅较慢,为促进全州各县各项指标达到预期性目标,州级根据我县增幅进度合理分解下达相关指标。其余7项指标中的公立医院床位数、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中医类床位数等在州级下达我县的每千人口6.26张的指标内分解到各医疗机构。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为0.2人,全州平均目标值0.62人,因我县中医医疗服务薄弱,目前还未设置中医医院,因此低于全州水平。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0.59个,全州平均目标值4.5个,因我县符合标准的托幼机构数较少,未能达到州级水平。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