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65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信息名称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红河州委依法治州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绿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全力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我县医保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组织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素养 

  2023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各股室(中心)业务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学习,并熟练运用于日常工作开展中,有效促进工作方式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方向转变。2023年10月组织1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2023年线上全省医保系统法规管理培训班。 

  (三)突出行业特点,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双报到双服务”于7月组织党员到东城社区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向东城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等35余人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参保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切实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10月在2023年绿春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培训会上向乡镇中医骨干及辖区所有乡村医生170余人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及绿春县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医保基金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是充分运用集中宣传月营造的舆论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年内共发放宣传海报1100份、绿春电视台播放视频宣传片共36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播放视频宣传片约600多次,绿春融媒抖音号、绿春融媒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片一次,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参加县普法工作队到大水沟乡开展普法强基下沉一线普法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监督条例》等法律知识,提高参保群众法治意识。 

  四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年内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年内,给予行政处罚1家,协议处理3家,共追回违法违规医保基金118.213万元,收取违约金9.53万元,行政罚款31.2462万元已全部上缴。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普法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与实际要求还有差距,法律法规宣传方式比较单一,重点不够突出等。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为法治化的推动者、实施者,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普法办关于普法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普法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开展工作有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持续加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构建医保基金“大监管”格局,织牢基金安全防控网。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