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22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4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方位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一)有序推进依法治县,科学谋划“八五”普法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按时完成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其下设协调小组的各项任务。按照《绿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科学谋划,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实践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为八五普法规划积累经验,提供实践指导。结合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实施八五生态环境法治教育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开展环保宣传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紧扣宣传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倡导生态价值观念,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推动健全全民行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凝聚力量。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依法执政、严格执法为重点,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通过集中学习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全面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实际制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学法重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本年度领导干部集中学习重要内容,目前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1期。 

  三是积极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节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群众集中点、生产企业单位开展有关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并开设了环境法规咨询台,向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规、解答生态环境问题。今年,我局向社会各界人士发放了宣传单6000余份、宣传手册3000余册、画报2000余张、纸杯1万余个、展出展板20块。现场过往群众参与人数达20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基础。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按照州、县司法局的要求对19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审查、统计,对退休、调入执法岗位的及时进行证件清理、不正,保障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规范执法公正,合法。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参加州生态环境系统案卷交叉评查工作,根据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查找问题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以使案卷评查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依法严格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 

  一是按照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收集相关建议,为全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和相关活动把好法律关 

  二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本年度共抽查4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填写检查表4份。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暨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参与执法人员16次,通过交叉执法,互相交流执法经验,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不断锤炼环保铁军品质。 

  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监察等,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余家(次)目前,我局行政处罚立案1日常检查1。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1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企业1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1家,共处罚款1.1万元,罚款现已缴纳完毕。强化源头意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五)畅通信访渠道,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2369环保举报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依法受理信访。2023年截止目前,共受理环境信访27件,已办结27件,完成率达100%。均按照时限进行处理和答复,未发生逾期未答复,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发生重大信访突出问题。 

  )环境影响审批与排污许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查缺补漏,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十同事项要素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确保本系统内省、州、县(市)事项要素及办事指南统一。 

  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立环评等级,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两高一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址不合理、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和审批。2023年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8个,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8 

  三是全力推进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截至目前,动态管理排污许可情况,排污登记56家,排污许可证核发15家(其中重点管理4家,简化管理11家)。督促指导绿春县域范围内各排污企业按时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排污单位严格依法排污、按证排污。 

  )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探索推进落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组织县级各相关单位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积极按照《红河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的函》的附加清单进行核查,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八)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宣教科,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具体科室负责落实、具体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县委工作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企业及群众环保法律意识不足,法治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理论指导实践有待进一步加强; 

  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4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细化到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中,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做到学深悟透,以指导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各项工作。 

  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和范围,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微信企业群、广播、电视、环境警示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爱护环境的意识。 

  (三)强化法治人才培训。把学法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办事水平的有效举措,立足各岗位工作实际,通过多方式、多渠道举办全生态环境系统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审核监督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教育,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四)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加强谋划部署,严格审核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2024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