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绿春县水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8
信息名称
绿春县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绿春县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完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水行政执法机制,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落实法治政府责任 

  我局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专职抓落实,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的中心工作统筹部署,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及责任。同时还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必须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履责。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局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进依法治水 

  坚持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按时上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承接的按要求及时承接,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则严格规范了审批程序、方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作为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具体行为和表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法治意识 

  绿春县水务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做到了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要求、有考核,确保稳步实施、深入推进。一是征订普法资料书籍,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为契机,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水知识宣传册200本,悬挂宣传标语2幅。三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工作2023年,到戈奎乡共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出动6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手提袋600个、宣传纸杯400个、作业本400本、日历100张、围腰600个、节约用水从我做起宣传手册600本、绿春县农村饮水安全简明读本宣传手册600本、绿春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宣传手册600本、水资源保护知识宣传手册600水资源执法监察知识手册250册、河湖长制知识手册200册。悬挂主题标语2条,投入资金0.6万元。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推动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为促进依法治水、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中小河流流域监管和水行政执法持续加强 

  2023年,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37人次,累计巡查河道280多公里,县辖内共查处法案件11件,其中:2件为非法采砂经营性活动,均并3000元的罚款,共计6000元;水土保持未批先变、先弃一般案件1件,并处60000元的罚款;水土保持未批先变、先弃等违章行为8件,并对相对单位等8家公司均给予行政处3000元的罚款,共计24000元;年内各类罚款共计9万元行政征收河道采砂资源费77.56万元。另外8个小型采砂点属民房建设所取,给取砂户下发了《绿春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绿春县水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各8份全部整改占用河道、河湖违建3件已全部整改开展河道采砂、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工程监督检查等水行政执法18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12次;我县水行政区域内共发生水纠纷5,来信来访3件,全部协调解决,调解率达100% 

  (五)开展水利扫黑除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安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常态化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活动组织“扫黑除恶”宣传人员,走进农村、水利建筑工地、砂场等一线目前,共悬挂宣传标语1条、横标3条、发放宣传单520张,宣传册310本,永久标语1条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人人知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维护稳定社会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扎实开展 

  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按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三定”规定,对绿春县水务局执法主体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专业考试和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水行政执法监察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对水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执法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三是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水库、河道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进行了全面查处和清理,有效改善河湖生态面貌,有力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深入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专项督查,汛前和汛中共开展检查30余次,有力保障了全安全度汛。严格落实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水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水事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2023年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水利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四个亲自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完成。 

  (一)认真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绿春县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 

  (二)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用法 

  党组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树榜样、作表率。局党组中心组修改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定了专门的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务求法治工作实效 

  局党组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查党建工作必查法治建设、查业务工作必查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监督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自觉和素质能力。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们普法教育、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对照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需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人才力量和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虽然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距离真正的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时时事事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法规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三是水利执法监察力度有待加强县级执法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导致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执法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 

  绿春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治水监管百日行动水政工作提升三年行动两个重点任务,紧抓普法、执法个关键环节,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意识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切实加强水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三是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推动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绿春县水务局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