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绿春县教育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推进教体领域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和进一步谋划推动绿春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召开全县教体系统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全县教体系统贯彻落实工作,深刻领会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动员绿春教体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绿春教育先行示范改革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组织法治课教学竞赛、法治课观摩交流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教育活动,探索法治教育的有效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法治理论教育体系,邀请专家或“宣讲团”指导学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开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推进教育法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绿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全局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内容,通过文本学习、考核测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近年来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参与率100%。通过法治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深入推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一是推动绿春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根据《绿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有序推进2022年度任务,落实落细各项要求。2022年,我局会同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绿春县大兴镇大寨民族小学成功申报为县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二是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省、州、县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同等有关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规范性文件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统筹推进制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政策、制定加强和改进学校“双减”工作有关政策等重大行政决策。三是严格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相关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教育行政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信息在平台上向社会公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组织检查,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双公示”平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教体领域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和“证照分离”改革评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未能解决。目前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主体、审批标准、执法主体等问题尚未完全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难度依然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地方教育法规。继续推动职业教育条例、民办幼儿园、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的地方教育法规,进一步理教体领域各主体之间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教育先行示范过程中需要突破的重大问题。
(二)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争取推动教育执法机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双减”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教育全过程,优化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作用。着力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培养年轻一代学习法律、应用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