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210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6
信息名称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县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推动发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法治绿春建设规划(20221—2025年)》、《绿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绿春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求、全县“八五”普法规划等重点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全局推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精心部署,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为法治建设工作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注重队伍建设,深化普法宣传 

  一是领导层面带头学法。坚持把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干部职工主动学法。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知识测试,着力提升发改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组织职能科股室职工参加 2021 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6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考试。三是结合职能积极普法。围绕发改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分别于6月14日和10月16日,县发改局联合相关部门,高质量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节能、价格、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 

  三)营造环境,提升政策保障。借助局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网等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上半年累计共发布6条相关信息。及时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和服务性行业的有关收费标准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方便广大网民和有关部门对我县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了解和各部门、各单位收费标准的查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合同清理工作,无差错行为。 

  四)规范执法,提升管理效能。营造多方合力、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粮食监督检查机制,有效规范粮食流通秩序,2022年,开展各类粮食流通监督检查41次,检查企业39家次,出动执法检查56人次;市场巡查9次,价格监测68次,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到实处 

  五)持续优化项目审批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即时处理,按时办结。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遵照“非禁即入”原则,在权限范围内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三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全程网办,招投标活动实行与项目备案同时承诺,在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结,企业可直接上网打印备案证明。 

  (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简化申办材料,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关申办材料或开具有关证明;对改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或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委托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不得由申请人承担;对改由申请人自愿选择中介服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一律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审批部门要公开各类报告编制的文本格式并加强指导,不得以申请人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文本格式要求拒绝申请人自行编制的报告;除保留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新增或变相实施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不得指定中介机构。2022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项目共262件,其中:审批类型138件,备案124,已全部办结,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国务院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理清部门清单,严禁负面清单准入。全面清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简化办理流程,切实提升部门政务服务水平。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落实并开展下放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严格的承接方案,明确具体的审批流程和管理办法,并加强审批运行流程的监督管理。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派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名。 

  进一步优化办件服务流程, 提高服务效能, 坚持并联审批,不断推进“一网通办”,完善相关办事流程,切实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简化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压缩时限、减少材料,多举措使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督促绿春重点建设项目早开工、顺利竣工。截止2022年1—10月,全程网办事项9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制度,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绿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绿信用发〔2021〕1号,进一步明确了绿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任务、主要措施、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了《绿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和《绿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绿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引导各企业及成员单位签订《行业自律诚信承诺书》,在本行业本领域建立诚信机制加强自我约束。于2月17日召开了绿春县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为加强绿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证日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信用信息归集按照红河州社会信息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绿春县及时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信用信息目录归集,并向省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息覆盖了公安、水务、民政、司法、金融、林草、自然资源等县级行业部门,截止1027日绿春县共上报共享信用信息法人库1808、自然人库1370,并共享到省州平台。在政府门口网站公布了政府部门行政清单、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信息,及时向市场反馈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升市场主体的知晓率和便利度,提高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覆盖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一些差距,法治宣传和教育形式有待提升,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还需持续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精心谋划部署,稳步推进法治建设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谋划部署 2022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发改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培养全体发改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保障发改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加强法治教育,持续提升法律素质 

  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学习。组织干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学法活动,杜绝执法不严、引用条款不当和不文明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三) 注重法治宣传,着力营造法治氛围 

  采取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全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