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8 字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绿春县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6      

绿春县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教育高质量

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教育工作要求,聚焦“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目标,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绿春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绿春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目标

“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一流”为工作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施“十项行动”,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到2024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7%以上,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同步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绿春县高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绿春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三、攻坚任务

(一)实施党建引领教育工作行动

行动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实施项目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 实施“方向”工程,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教育改革发展“九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深刻理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未来的理念,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稳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 实施“铸魂”工程,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五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筑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统筹举办百名校长进党校、千名教师进党校、万名党员进党校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各级各类学校书记及校长、教职员工全覆盖;通过开展经典诵读、主题演讲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 实施“主流”工程,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教育、宣传、统战、网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教育舆情易发多发特点,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牢牢守好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持续加强统筹谋划、研判预警、督促指导,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中小学幼儿园渗透蔓延专项行动,织牢织密防范网络,严防校园欺凌、学生个人极端事件等问题发酵升级,确保每个学校、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切实维护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 实施“治理”工程,严格依法治教治学治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德治教相结合,促进中小学办学治校规范化。校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把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贯穿到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整个过程。校领导要督促教职员工自觉主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民法典》《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全体教职员工必读必学必考核的硬性指标,同时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其他相关法律知识读本,从而形成教体系统教职员工学习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严格要求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带动学生自觉学法守法,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和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的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 实施“堡垒”工程,建强各级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在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民主监督、传承红色基因、参与学校管理方面实现党建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坚持将一线优秀骨干教师培养为党员、将党员教师培养为教学骨干、将优秀党员教学骨干培养为学校领导,破解党建与教学“两张皮”问题。同时要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两个覆盖”,在有形覆盖基础上,持续加强有效覆盖的督查指导。(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6. 实施“先锋”工程,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活动,引导党员教师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根本立场,注重发挥党员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教师党员立足岗位带头提高教学质量、带头参与教育管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率先成为育人模范、教学能手、科研尖兵、管理标兵,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贡献。(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改革行动

行动目标: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锐意改革、治校有方、担当有为、会抓教育教学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有效推进校长队伍建设。

实施项目2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改革

7. 理顺任免选聘体系。制定出台绿春县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免选聘管理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任免选聘。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因履职不力、任期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在对乡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考察、考核时,应征求驻地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建议并给予合理化采纳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8. 标准化专业化配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学经历、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学研究能力强、在课程建设上引领示范。高中校长原则上优先选聘50周岁以下人员,高中副校长及初级中学、小学校长原则上优先选聘45周岁以下人员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原则上优先选聘45周岁以下人员每校应配备135岁左右女副校长女性校长也要有一定的比例。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应与学段相衔接,每个任期36年,同一岗位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教学管理水平不高,教学质量提升不大的校长按规定调整岗位。建立完善中小学校优秀领导人员培养机制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内,建立一支教学专家型领导人员队伍。党组织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期,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9. 畅通交流引进晋升通道。制定教育人才引进办法和奖补政策,多渠道引进内外发达地区教育理念先进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加强名校长人才库建设,建成3个县级名校长工作,培养一批县级优秀校长。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城乡学校、优质薄弱学校间交流制度,促进领导人员队伍专业化成长。畅通教育科研人员与学校领导人员、行政管理干部之间的交流任用渠道,符合《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条件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择优调入机关工作,并采用调任、兼职、挂职等方式担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加强对教学教研的管理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实施办学管理创新行动

行动目标:全面推进教育精细化管理,建立运转高效、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优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多元开放的高质量发展体系。

实施项目3:教育管理系统改革

10. 构建高效管理体系。厘清县教育体育局主责主业,整合职能职责,精简优化内设机构,实行大科室管理。构建协同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压实县教育体育局主体责任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责任,明确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指导服务、支持辖区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市各乡镇党委完成时限:20233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11. 巩固“双减双升”成果。持续推进“双减”“双升”齐头并进,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严格执行考试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免除低收入家庭学生课后服务费免除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贴),加强课后服务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有关人员补助,适当用于购置课后服务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局完成时限:2022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12. 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学前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就便”原则,首先满足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依法依规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符合年龄条件的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优抚对象招生入学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政策执行。探索初高中学校创新实验班建设,推进“强基计划”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13. 深度推进内部治理。健全完善中小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和协调运行机制,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行“督学视导,由县级责任督学随机入校督导,对校纪校风、课堂教学、学生行为、教学常规、班级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督导,定期通报学校存在问题。派驻县级督学与学校实行捆绑式考核,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3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4: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14. 推行组团办学模式。探索县域义务教育协作型融合型、共建型管理模式,完善校际间结对帮扶机制,推进教育集团共同体建设。通过“乡镇中心园+公办园+民办园”模式组建学前教育联盟以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省管校用”对口帮扶为契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推行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构建政府统筹、企业参与、社会支持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15. 实施分类评价改革。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将教育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对相关部门乡镇综合考核重要评价内容。制定绿春县中小学校分层分类考核工作方案,县教体局对各中学和各完小评价考核乡镇完小对乡镇中心行政村学校教学点和幼儿园等分类别评价考核。全面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校长及管理团队的治校管校水平和教师综合素养及专业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3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16. 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出台绿春县教师绩效工资差别化考核方案,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教师数量挂钩。将非义务教育阶段“两费”收入、勤工俭学收入、校办企业收入等资金全额返还学校并纳入奖励性绩效总量管理,在绩效分配时向年度考核优秀、中高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参与课后服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倾斜。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17. 加大合作交流力度。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实施沪滇帮扶、高校定点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契机,鼓励县教体局、中小学校与省内外先进发达地区对应部门和学校开展合作交流。县域内不少于3所中小学校与省内外名校建立结对帮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教师队伍提质培优行动

行动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打造优秀名师、名班主任队伍有效推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项目5:教育人才引进和交流

18. 创新教师招聘机制。实施绿春县教育人才聚集三年行动计划每年采用“笔试、面试或面谈”等方式招聘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和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用好用活特岗教师和事业人员招聘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 引进回流优秀人才。根据县的教师编制、教师退休情况、招聘计划引进回流教体系统优秀人才。实施“引凤计划”,3年引进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等人才10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其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后顾之忧;实施“归雁计划”支持在外地任教的绿春籍优秀教师回原籍任教,3年助推30名本土人才回流。实施“团圆计划”,通过教师置换、人员调配等方式,逐步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的合理需求。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 深度推进“县管校聘”。县委编办要严格按编制配备标准核定基础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县人社局按县委编办核定的各中小学编制数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各中小学岗位数量。县教体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各单位岗位设置数量,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建立校内双向竞聘、校际交流竞聘、县域统筹的流动机制在学校和全县竞聘时落聘的教师参加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有空余岗位的学校任教。全面实行教师合同聘用制管理,对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实行评聘结合原则上不能高职低聘,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因身体原因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无法胜任一线教学工作的,鼓励申请提前退休,教师退休后空缺岗位全部用于招聘新教师。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6:教师队伍专业化培养

21. 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健全完善线上培训、线下学习、校本研修融合的任务驱动式培训模式,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国培研修平台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长宁区教育帮扶培训等,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建立高等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开展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培训机制。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学科知识、教学技能、教育科研、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纳入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2. 建立教师梯次培养机制。围绕“一年适应、两年胜任、三年争优”目标,加大名师培养力度。校级实施以新秀教师近三年为主的“雏鹰计划”培养一批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研究功底深厚的优秀青年教师。县级实施以骨干教师为主的名师计划”,培养一批有一定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8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5%以上初高中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 培育学科专家队伍。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服务和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创新开展任务驱动式项目化培训,加强级名师工作室申报、管理、指导与考核,构建“一名师一工作室”“一工作室即一培训中心”模式,组织开展研磨课、公开课、竞赛课示范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样的研训活动,支持教师专业化发展三年评选州级学科带头人6州级骨干教师24名。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4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4. 培养敬业优秀班主任队伍。制定绿春县班主任工作规程明确班主任任职条件、选拔任用、培训培养、基本待遇、过程管理、评价激励等规定。健全班主任助理制度,引导年轻教师担任班主任,鼓励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双班主任”。三年遴选3个县级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培养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高水平班主任队伍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9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5. 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和管理考核。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绿春县2020年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十条规范》等,组织开展师德征文”“师德论坛”“师德巡回报告”“师德演讲比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与师德风范,引导教师重德养德。健全师德年度考核制度,把教师不认真教学不认真备课、不批改作业、不管理学生等不负责任的行为纳入师德师风考核范畴,师德师风考核和年终绩效工资挂钩,鼓励先进,惩戒落后,并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存入教师档案。完善师德违规惩处机制,严格执行师德违规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6.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县教体局把中小学校师德表现作为各类评奖、评优评先和晋级的首要条件。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特级教师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中,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选。充分发挥“师德标兵”“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等先进人物正面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校点布局优化调整行动

行动目标:按照“高中向城区集中,初中向集镇和城区集中小学高段向集镇和行政村集中,小学低段和幼儿园相对集中”的总体思路。实现幼儿园“一乡一公办”,推进提升“一村一幼”小学4-6年级90%以上集中到集镇或行政村办学,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初级中学100%以上集中到集镇和城区办学;高中100%集中到城区办学。

实施项目8:推进校点优化布局

27. 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办好一县一品牌“一乡一公办”,推进提升“一村一幼”建设。加大项目和资金倾斜力度,城区幼儿园建设。支持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普及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提高公办园幼儿园占比。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高普惠性服务。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8. 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确城区校点布局优化调整由县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农村校点布局优化调整由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盘清现有教室、功能室、宿舍、食堂等校舍资源和学位,整合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加强统筹谋划,稳妥推进小学高段集中和撤点并校统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科学谋划县城区学校建设方案,实现县城区两所公办幼儿园、三所初级中学和三所小学,增加县城区学位供给,提升县城区学校办学综合水平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4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29. 县城区高中扩容提质。结合城市发展趋势超前谋划县城区高中布点,通过扩建的方式新增高中阶段学位,实现县城区高中扩容提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0. 创建艺体特色学校。通过调整办学模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调整县域教育资源,在各中小学积极探索音体美特色学校努力打造小学和初中各三所音体美特色学校绿春县高级中学注重艺术类学生的培养,开办体育(篮球、足球、田径、体操)、音乐、舞蹈、美术特色项目,实现体特长生高考专业分数上线达9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9:项目规划建设改革

31.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谋划绿春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校舍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建设,确保投入一所达标一所。县教体局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舍指标要求谋划项目,并按年度实施项目;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学校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配合县教体局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方面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审批全县学校不动产证办理手续工作,将新规划建设学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范围,确保新规划学校的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兜牢三保底线前提下,加大财政对学校建设的投入力度。经发改局认定的学校建设项目,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项目建设按项目进度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教育科研支撑引领行动

行动目标:构建科学完善的教育教研体系,打造一批新型教育智库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培养一批优秀教育科研人才。教育科研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全县教育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平均水平。

实施项目10: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建设

33. 理顺科研机构设置。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设施,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指导和服务。县教师发展中心内设机构参照教育教学研究所设置标准,结合实际进行优化整合,各中小学按照规定设置教科室,形成县乡两级互联互通的教科研体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4. 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的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对照云南省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发展评估有关规定,县级教育学研究选优配强全学科全学段教育科研人员;县教师发展中心配齐中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特殊教育科研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齐配强科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所需编制在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总量内进行调剂,不得挤占挪用教研员编制,严禁教研员在编不在岗。健全完善教研员入职、流动和退出机制,制定教研员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11:提升教育科研质量

35. 夯实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绿春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绿春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聚焦学校组织管理、课程管理、教学管理、研训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指标、重点内容、关键环节,盯住教师备课、上课、教学反思、作业设计和批改、学生的分类辅导和评价、校本研训效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通过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学期总结制度,推动高效落实。2023年前教学常规管理“师合格”,高考一本上线率达5%以上,教育教学质量进入红河州南部六县前列2024年前各中学(中心完小)教学常规管理达标。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6. 推进“互联网+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智能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终端。以数字课堂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建设一批服务学校课堂教育教学、支撑校务管理和教育服务的应用。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建成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示范课程资源。探索推行智慧作业新模式,助力教师精准教学、学生个性化学习。依托智能平台和终端的支撑,健全完善教学视导、教学帮扶制度,以目标教学、自主合作探究、选课走班为基础,构建“基本式+变式”课堂教学框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协,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7. 深化教育课题研究。牢固树立教育科研服务教育质量提升意识,坚持教研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创新片区教研管理和校本研训形式,探索教育领域重点项目课题申报、管理积极申报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鼓励学校打造一批高质量校本课程。组建课题管理与指导专家库,实行全员开展课题研究,十四五”规划时期不少于3项州级以上课题立项,每所学校和幼儿园不少于1项县级以上课题立项。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德育安全护航行动

行动目标:遵循教育规律,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健全学校家长和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周边环境更加优化。

实施项目12:改进和加强德育教育工作

38. 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德育科研与培训工作,建立素质高、业务精、理念新的德育骨干队伍。选拔一批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承担思政课教学进一步充实思政课教师队伍,县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县教体局领导班子、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都加入到思政课教师队伍中,每学期深入学校授课不少于1节课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融合学科教师为一体的班级管理团队。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聘请公安干警、社区干部、“五老”人员以及群团组织干部等担任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协助中小学校做好德育工作。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39. 构建德育课程实施体系。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严格落实国家德育课程,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学校德育课程,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梯度课程体系。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主流价值建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文化基因根植于学生思想意识。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性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0. 加强德育阵地建设。强化文化育人,提升图书馆藏书数量和质量,开展经常性读书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强化实践育人,逐步完善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体制机制组织学生参加“学雷锋”爱在星期六、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社会公益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利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红色旅游等研学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关工委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1. 强化习惯养成教育。深化家校社三位一体育人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辅导站建设,引导家长正确教育孩子以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目标,定期开展“学规范、正行为、养习惯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做好学生、在家做好孩子、在社会做好公民。通过学科教学渗透、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增强中小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关工委、县文旅局、团县委、县妇联;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1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42. 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定期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暗访、通报制度。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校园安全部门联动机制。设立学校安全事故调解组织,建立校园安全事故联合调查处理机制,完善安全事故赔偿机制。厘清各方责任,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牵头单位:公安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3. 巩固提升“三防”建设。配齐配强学校专职安保人员,确保2022年底前配备率达到100%。设置高度不低于3米的围墙或其它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并安装防爬设施,校园内存在坠楼风险的部位安装防护设施设备。车辆可以驶入的学校大门口须设置防冲撞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将现有门卫室改造为警务室,学生宿舍“六T”管理全覆盖。加快推进“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融入公安部门“智慧内保”消防部门“智慧消防”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并实现与公安等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公安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4. 强化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校闹”行为,并探索通过联合惩戒机制,从严惩治“校闹”人员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火灾、防性侵、防欺凌、食品安全、地质灾害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实行全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警”全覆盖,护学岗设置率达100%,完善警校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改善家校关系,汇聚社会治理合力。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队、县妇联、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完成时限:2024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14: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

45. 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健县乡村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关工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县市局、县妇联、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完成时限:20247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6. 加强学校保护。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保障法治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达100%。健全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高度关注心理、行为异常的中小学生,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加强未成年人法制道德教育,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修身养德的良好行为习惯。牵头单位:公安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7. 加强校外保护。压实家庭、网络、司法、社会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督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游乐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未成年人身治理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高度重视专门教育发展,制定并落实“不良少年”强制性实行专门教育制度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原则上送入专门学校。牵头单位:县人民检察院任单位:县关工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县市局、县消防救援队、团县委、县妇联;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尊师重教行动

行动目标: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发展,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氛围。

实施项目15:构建立体宣传长效机制

48. 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创新对教育的宣传传播机制,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县融媒体中心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统一开设绿春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专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绿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意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崇文尚教等典型事例。做好教育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组织开展专题访谈,邀请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中小学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各群体代表走进县融媒体中心直播间,分享交流教育改革发展经验和成果媒体组成采访组,深入一线开展实地采访,持续报道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49. 加大外宣传力度。加强与州级及以上媒体的沟通对接,积极向省州广播电视台、红河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教育等上级媒体和刊物报送绿春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闻稿件,提高对外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到绿春采访,大力宣传报道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经验成果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0. 加强社会氛围营造。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公园广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醒目位置应悬挂、张贴教育宣传标语、横幅,户外广告大屏应高频次滚动播放教育相关短视频和公益广告。每年举办1次教育发展成果展示,通过教育故事、教育成果巡礼、短视频集锦等形式展示教育教学成效及师生风采。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16: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

51. 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出台《绿春县尊师重教实施方案》,切实发挥“优秀校”“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先进人物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表彰激励作用,切实加大先进典型选树表彰力度,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立德树人的扎实行动投身教育事业,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建立完善尊师重教荣誉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全力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2. 为教师的身心减负。加强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所县级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室,开展教师心理咨询、讲座。每年组织1次教师体检,每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教师、优秀教师、有特殊贡献教师、退休教师,有序组织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模范教师疗养,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财政保障。切实完善教师减负机制,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严禁对学校强制摊派或者变相摊派非教学任务,最大限度保障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不离开“三尺讲台”建立完善“进校园”事项准入机制,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各有关部门计划开展的“进校园”活动,须由本级教育部门研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3. 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动员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级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出台相关优待教师的举措,内教师凭“教师礼遇优待卡”可免费或给予优惠乘坐城区内公共交通。鼓励县内公办民办医院金融柜台在优先窗口增加教师优先服务事项,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县总工会、县红十字会;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教育经费支持保障行动

行动目标: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系。

实施项目17:教育经费足额保障到位

54.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教师培训投入,严格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相关政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10%和教育费附加的5%用于教师培训,县级财政按照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育科研投入,保障教育科研机构日常运转、课题研究、资源开发、教育科研人员培训、成果总结推广等工作所需资金。结合实际统筹资金支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38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5. 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实现“两个只增不减”,逐年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重。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筹落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所需资金。制定绿春县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探索成立教育发展基金池、教育基金、协会及公司的形式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学校食堂人员及安保人员的工资,统筹解决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用水相关费用,安排专项资金逐年解决部分学校无变压器的问题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捐资、争取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支持等方式增加教育发展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重教之家”、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资助、品学兼优学生资助、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资助,按照捐赠人意愿开展其他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水务局、县政局县红十字会;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6. 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级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办法,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优先保障教师工资。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经费,对违规拖欠、截留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津补贴等行为,立即纠正,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7. 规范经费拨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确保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经费100%拨付到位,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强化学校预算和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督促学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严把支出审核关,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当年教育公用经费拨付率低于50%,其他教育民生资金拨付率不足100%将启动问责,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实施项目18:教育债务管控和化解

58. 强化债务管控。坚持“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原则落实政府债务管控主体责任,按照“摸清底数、锁定基数、制止新增、逐步化解、因地施策、只减不增”的思路加强教育债务管理全面梳理中小学建设项目欠款,核准当前教育基础设施欠款数额不增加新的教育欠债。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59. 推进债务化解。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并重的原则明确债务化解时间表和路线图,逐年化解中小学欠账,解决失信学校、失信校长问题。3年内完成财政对教育延迟拨付资金的化解公用经费、生活费、营改费全额拨付到校、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工作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实施控辍保学动态清零行动

行动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压实各行各业控辍保学责任,实现控辍保学动态清零。

实施项目19构建控辍保学联动机制

60. 提高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抓好控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每年要先后召开控辍保学专题会议、控辍保学动员部署会、控辍保学攻坚工作推进会,做到提早安排、尽快行动全面启动辍学生的核查劝返工作。牵头单位: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控辍保学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61. 明确工作职责,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系统“双线”及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责任体系在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控辍保学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控辍保学的具体责任,村(居)民委员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同时将明确教体、统战(民宗)、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卫健、市监、乡村振兴、团委、妇联、残联、文旅、学校及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责任。牵头单位: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控辍保学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62. 发挥联动机制,确保宣传“零死角”。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其进村入户,破除新“读书无用论”的错误思想,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家长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及“控辍保学”劝返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63. 强化监督问责,全面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坚持以乡镇为主体、县乡结合、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模式,对劝返动员不力、弄虚作假、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乡镇,进行严肃问责。将各乡镇工作配合程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政府年终教育工作考核目标,凡出现推诿扯皮、散漫敷衍、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市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旅完成时限:2023年底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重要任务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和解决攻坚计划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每半年县委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加大教育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对接国家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落实政府教育投入责任,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统筹、补齐短板、提高质量、绩效优先”原则,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支持各级各类教育扩容提质。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优先支持攻坚计划项目的实施。

加强督查问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动工作的监测评估机制,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纳入全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专项督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发布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约谈、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