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各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红河州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红招发〔20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要求,各幼儿园严格落实辖区内适龄幼儿“应招尽招”,确保各乡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实行“划片招生”“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严格遵循依法入学,阳光招生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划片区域学校免试入学,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各乡镇学生不得随意择校,确需择校的要符合“划片招生”“两个一致”条件,杜绝违规招生。2022-2023学年初,全县小学、初中一年级班额须分别严格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程序和学籍注册。
二、招生计划
(一)学前教育
2022年绿春县学前教育计划招生4267人。
学校 |
2022年秋季预计招生数 |
备注 |
机关幼儿园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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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幼儿园 |
180 |
|
西城区幼儿园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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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幼儿园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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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幼儿园 |
50 |
|
大兴镇辖区幼儿园 |
554 |
|
戈奎乡辖区幼儿园 |
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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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孔镇辖区幼儿园 |
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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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沟乡辖区幼儿园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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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山镇辖区幼儿园 |
368 |
|
半坡乡辖区幼儿园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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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坝乡辖区幼儿园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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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猛乡辖区幼儿园 |
286 |
|
平河镇辖区幼儿园 |
676 |
|
总计 |
4267 |
入学年龄:满3周岁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
2022年绿春县小学计划招生3708人。
学校 |
2022年秋季招生数 |
备注 |
大兴小学 |
735 |
划片招生计划 |
大兴完小 |
480 |
划片招生计划 |
戈奎完小 |
518 |
划片招生计划 |
牛孔完小 |
363 |
划片招生计划 |
大水沟完小 |
180 |
划片招生计划 |
大黑山完小 |
206 |
划片招生计划 |
半坡完小 |
111 |
划片招生计划 |
骑马坝完小 |
165 |
划片招生计划 |
三猛完小 |
343 |
划片招生计划 |
平河完小 |
607 |
划片招生计划 |
总计 |
3708 |
入学年龄: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
2022年绿春县初中计划招生3795人。
学校 |
2022年秋季招生数 |
备注 |
绿春一中 |
700 |
划片招生计划 |
绿春二中 |
600 |
划片招生计划 |
戈奎中学 |
460 |
划片招生计划 |
牛孔中学 |
533 |
划片招生计划 |
大水沟中学 |
176 |
划片招生计划 |
大黑山中学 |
180 |
划片招生计划 |
半坡中学 |
108 |
划片招生计划 |
骑马坝中学 |
158 |
划片招生计划 |
三猛中学 |
350 |
划片招生计划 |
平河中学 |
530 |
划片招生计划 |
总计 |
3795 |
(四)高中
2022年全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生为2926人,绿春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200人。
学校 |
2022年秋季普高任务 |
备注 |
绿春一中 |
251 |
|
绿春二中 |
208 |
|
戈奎中学 |
101 |
|
牛孔中学 |
166 |
|
大水沟中学 |
39 |
|
大黑山中学 |
57 |
|
半坡中学 |
35 |
|
骑马坝中学 |
60 |
|
三猛中学 |
138 |
|
平河中学 |
145 |
|
合计 |
1200 |
(五)中职
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计划招生470人。
学校 |
2022年秋季绿春职中任务 |
备注 |
绿春一中 |
60 |
|
绿春二中 |
43 |
|
戈奎中学 |
30 |
|
牛孔中学 |
40 |
|
大水沟中学 |
12 |
|
大黑山中学 |
17 |
|
半坡中学 |
11 |
|
骑马坝中学 |
16 |
|
三猛中学 |
52 |
|
平河中学 |
27 |
|
职中普职班 |
162 |
|
合计 |
470 |
三、划片区域
(一)学前教育
1.绿春县机关幼儿园招收县城区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驻军驻警正式职工的适龄幼儿。
2.各乡镇幼儿园及城区其他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自行组织招生。
(二)小学
1.大兴小学。
(1)绿春县城区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驻军驻警正式职工的适龄儿童。
(2)户口落在县城区6个月以上,居住在西城社区、东城社区、牛洪社区、诺玛阿美社区(含倮马小区)居民的适龄儿童。
(3)县公安局和融媒体中心连线至俄批村(不含坡头小学招生范围)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外来经商、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
2.大寨民族小学。
(1)大寨社区、倮德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2)户口未落在县城区6个月以上,县公安局和融媒体中心连线至大寨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外来经商、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
3.坡头小学。
户口未落在县城区6个月以上,在牛洪村、坡头村、洛佤村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外来经商、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
4.各乡镇小学。
各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外来经商子女、随迁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
1.绿春一中:大兴小学、坡头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按“两个一致”招收父母双方在绿春县城城区居住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的适龄学生。
2.绿春二中:大兴完小毕业的六年级学生;按“两个一致”招收父母双方在绿春县城城区居住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的适龄学生。
3.其他乡镇中学:所属乡镇完小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及外来经商子女、随迁的适龄学生。
(四)普通高中
绿春县高级中学根据《红河州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要求,招生1200人。
(五)特殊群体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划片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经绿春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后,安置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不能随班就读(免学的除外)的学生送教上门并建立学籍档案。
四、所需材料
(一)县机关幼儿园报名所需材料:1.幼儿户口册原件;2.监护人身份证;3.幼儿预防接种证;4.幼儿父母单位工作证明。其他幼儿园所需材料根据学校招生方案自行拟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本地户籍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监护人户口册;2.身体体检报告或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提供身体体检报告,一年级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即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3.父母工作单位证明(仅大兴小学提供);4.房产证、廉租房或公租房交款收据等。
(三)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居住证(须在本县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社区证明(证明是否在辖区内居住)、务工证明(务工单位证明、个体私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监护人户口册;3.身体体检报告或预防接种证(七年级新生提供身体体检报告,一年级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即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4.父母工作单位证明(仅大兴小学提供);5.房产证、廉租房或公租房交款收据等。
各学校在组织新生入学时要认真查验以上材料,其中预防接种证还要收取复印件留档。
五、组织招生工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片区内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展新生入学报名和发放入学通知书,大兴小学、大寨民族小学、坡头小学于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招生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绿春县机关幼儿园要提前开展适龄儿童入学摸底调查,收集并审核材料。如摸底符合条件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学校需制定方案,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学生,抽签或摇号在县教育体育局的监督下进行,由教育体育局派出监督人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三)普通高中按照《红河州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分批次网上统一录取。
附件:1.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
2.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
3.择校申请书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监护人):
您的子女 ,已达到入学年龄,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请您于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送子女到 学校报到注册。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到辖区外择校就读。
中心完小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未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辖区外择校生。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家长(监护人): 联系电话: 。
是否择校: 择校到: 省 州 县 乡 学校 年级 班 |
注:未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辖区外择校生。
附件2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监护人):
您的子女 ,已达到入学年龄,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请您于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送子女到 学校报到注册。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到辖区外择校就读。
中学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未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辖区外择校生。
入学通知书(存根)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家长(监护人): 联系电话:
是否择校: 择校到: 省 州 县 乡 学校 年级 班 |
注:未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辖区外择校生。
附件3
择校申请书
学生姓名 |
|
家长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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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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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地址 |
省 州 县 乡 学校 年级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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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学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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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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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辖区外择校生。一式两份,户籍所在地学校和就读学校各留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