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家属:
按照《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审计发现持死亡人员和他人医保卡就诊情况落实的通知》(红医保办2020—45)要求,目前,部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死亡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尚有余额未清退,现将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请涉及的单位或家属携带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绿春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69号医保服务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退。
办理事项提示:正常参保单位的需由单位业务人员统一办理(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停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咨询电话:0873—4225532。
附件:绿春县死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退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