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471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3
信息名称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6月2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D3YN202406010014:红河州绿春县普巴村和爬车村约8户村民在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散养50头牛。黄连山保护区内原有的村民土地在做重新登记时被告知草果地和砂仁地的面积减半核算,不利于保护。 

  责任单位:绿春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6月2日—6月7日 

  绿春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