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05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4
信息名称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然保护地矿权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自然保护区地矿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污防通〔2023〕27号)文件要求,现将绿春县自然保护地矿权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昆明泉海矿业有限公司云南省绿春县半坡乡新寨金矿,与保护区的实验区重叠,与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206平方千米。该矿山在“绿春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中确定为淘汰关闭矿山。原州国土局于2018年12月10日发布该采矿权的注销公告,因涉及行政诉讼,2020年省高院判决撤销绿春县政府对该矿山的关闭决定,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于2020年1月撤销了该采矿权的注销公告。后采矿权人2次对省自然资源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均被法院驳回。目前矿权人同意缩减与保护区重叠面积矿业权人同意缩减与保护区重叠面积,缩减后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申请登记相关手续 

  整改推进情况:已缩减与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相关手续,并已领取新证。 

  二、绿春鑫泰矿业有限公司大马尖山铜矿,与保护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重叠,重叠面积为:2.2579平方千米。我局于2017年8月17日,通知采矿权人绿春鑫泰矿业有限公司对重叠矿区范围进行缩减退出工作,矿业权人同意缩减与保护区重叠面积,缩减后可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申请登记相关手续。于2019年9月4日下达催办通知,2022年12月7日再次下达催办通知。截止2022年12月15日尚未上报登记相关报盘资料,建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相关程序注销该采矿权 

    整改推进情况:已办理完成缩减退出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相关手续,并已领取新证。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