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27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包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现将绿春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包保)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附件: 2023年度绿春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包保)责任清单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