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05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8
信息名称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红河州审计局《红河州境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报告》(红审报〔2021〕18号)相关要求,将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方面。 

  1.关于“落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改革政策不到位,推进干部人事改革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红河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86号)文件精神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以来,我局公开招聘7人、退伍安置2人。今后,我局将在州林草局的领导下,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人事改革,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遴选、职级职称晋升等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 

  2.关于“保护区管护局对进入保护区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缺乏统一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制定了《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访客管理制度》。持省州林草局行政许可批文的科研人员,在进入黄连山保护区前与管护局签订严禁采集、运输、收购、携带、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禁暴露有关野生动植物的位置、种类等相关信息等内容的承诺书,并由保护区管理人员全程随同参与调查研究活动。以上举措,为进一步规范进入保护区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管理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机制制度建设方面 

  1.关于“3个保护区管护局未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制度或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按照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黄连山管护局护林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护林员聘用、解聘、奖励等规定。每年防火期(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我局均与保护区内社村、户主签订保护区森林防火协议,保护区内施工单位与保护区管护局签订资源保护承诺,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完善了资源保护分析研判制度、巡护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今后,我局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护区宣传教育、自然资源调查、行政执法、科学研究等工作制度,使保护区各项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黄连山管护局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规范化做好项目管理。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三、项目建设方面 

  1.关于“黄连山管护局管护站改造项目管理不到位,工程预算、结算资料不齐全,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支付工程款492798.51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2021年10月8日,施工方向我局提供了杯倮管护站改造项目工程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我局委托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审计。2022年5月18日,云南道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项目审计报告。 

  2.关于“黄连山管护局未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项目”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规批字〔2017〕245号)文件,核定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安排1460万元,地方配套360万元。但因财力有限,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到位,导致项目部分内容无法实施完成。2022年9月16日,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州级竣工验收。州级验收组表示,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未能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完成的项目对整个项目的整体影响不大,同意通过州级验收并报省林草局进行省级验收。目前,该项目已省级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3.关于“黄连山管护局拖欠项目款3098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因黄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林函〔2018〕98号)实施,至2019年12月完工时实际完成投资14909800元,但项目资金只到位14600000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309800元。我局已于2023年4月17日向施工单位支付的所欠工程款。 

  四、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黄连山管护局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改变资金用途2772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因改变资金用途,黄连山管护局分管领导接受了州林草局党组的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州纪委对时任黄连山管护局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议核算,杜绝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关于“黄连山管护局违规报销差旅费12678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在州审计局审计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再次进行深入细致排查清理,排查清理涉及20人,清理并收回违规报销差旅费28341元。 

  因违规报销差旅费,相关人员接受了州林草局党组的批评教育,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州纪委对时任黄连山管护局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黄连山管护局扩大支出范围37000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2021年前,自然保护区内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全权委托绿春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根据绿春县森林公安局申请,经局务会议研究,我局于2019年、2020年向绿春县森林公安局拨付了执法办案经费、执法办案及宣传经费共计370000元。 

  今后,我局将严格依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各类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4.“绿春县骑马坝乡政府滞留专项资金324599.1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期间,经我局与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已兑付滞留的2016年至2021年天然商品林(集体林)停伐管护补助、公益林补偿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324599.10元。 

  5.关于“黄连山管护局公益林宣传牌制作项目未经验收全款支付项目资金80335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2022年7月13日,我局与项目实施单位共同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组实地验收,同意验收,并完善了验收资料。 

  6.关于“黄连山管护局少收会费19548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州审计局审计组所反馈意见,我局组织人员重新测算2015年至2019年工会会费。经测算,我局2015年至2019年少收工会会费20271.00元,截止2021年10月8日,已补收20271.00元工会会费。 

  7.关于“黄连山管护局报销网络建设费取得的支付款发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沟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绿春分公司向我局出具正规发票。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认真做好发票的审核把关,使收款方提供的发票与所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内容一致。 

  五、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黄连山管护局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0542765.84元”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固定资产入库工作,将审计时未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的10504765.84元账外固定资产及38000元的尼康相机、尼康镜头、尼康微镜头、尼康望远镜等记入固定资产管理。 

  六、其它管理方面 

  关于“保护区管理范围不明晰,缓冲区范围内废弃拌料厂植被未恢复”的问题整改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2022年11月29日,局组织人员,在缓冲区内废弃拌料厂补种了界桩,明确了保护区界线。组织人员在保护区缓冲区内的废弃拌料厂内种植旱冬瓜等树种,植被正逐渐恢复。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3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