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
评审结果公示
经绿春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0月28日评审,同意吴通等177位中小学教师具备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日-5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共绿春县纪委绿春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3-4220107
)或绿春县教育体育局(电话:0873-4221356)反映。
附件:2021年绿春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结果人员名单
绿春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