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文化馆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12-08 字体:[]

  2022年,绿春县文化馆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在新征程上,要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我馆在疫情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服务基层、服务大众的工作方针,从群众文化出发,以“文化指导员进农村、社区”活动为抓手,努力做好业务工作,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进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提高软硬件水平,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我群众文化生活 

  利用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1.2022年1月23日,绿春县2022年网络春晚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2.2022年4月协助县总工会开展绿春县2022年庆“五一”迎“五四”文化惠民演出线上展播活动; 

  3.2022年9月21日,云南丽江代表红河州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4.2022年9月27日代表绿春县参加喜迎党的二十大 传承哈尼古歌 赓续民族文化——红河州首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 

  5.2022年10月1日,协助绿春县财政局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财政干部跟党走红歌大赛; 

  6.2022年10月8日,协助县委宣传部开展绿春县“喜迎党的二十大”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 

  7.2022年10月8日,协助县委宣传部开展绿春县“喜迎党的二十大.强国复兴有我”党史知识竞赛; 

  8.2022年10月9日,协助县总工会开展绿春县“喜迎党的二十大.建功新时代”职工工间操比赛; 

  9.2022年10月9日,文化馆和绿春县宣传部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文化进万家”线上群众文艺演出; 

  (二)扎实开展免费开放和辅导工作 

  1.全年保障了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向社会的免费开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也免费向群众提供,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186天,接待群众4500余人次; 

  2.积极组织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骨干,深入乡镇、村委会(社区),中小学校等开展艺术教育培训辅导,为农村(社区)编排文艺节目。 

  3.积极创造条件,联合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中小学校开办了舞蹈、声乐、摄影、书法美术等公益培训班10班次。 

  4.为推动我县书法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我馆联合县美术、书法摄影家协会、县民间文艺家协会举办书法公益培训班学员开展“新人新作(临帖)看稿活动”,邀请名师授课2次,受到广大书画爱好者的热烈欢迎。 

  5.协同县美术、书法摄影家协会、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县图书馆举办2期美术、书法、摄影展。 

  6.积极做好乡村振兴7个村委会、48个边境村文化活动室设备的采购和配发工作 ,已配发20个边境村移动音响及文艺器材。 

  (三)积极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利用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契机,深入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力宣传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扎实开展非遗普查、保护、传承工作 

  为更好地挖掘、搜集、整理、研究、保护、发展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1.自年初开始,我馆组织非遗普查工作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进行非遗产项目筛查工作,通过筛查,进一步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完善数据资料档案,为制定和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政策措施,提供祥实可靠的依据。 

  2.利用民族民间传统节假日,以开展省级非遗项目“同尼尼”、“跳鼓舞”、“莫蹉蹉”进农村(社区)展演活动为载体,充分展示“哈尼家园,生态绿春”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推进农村(社区)文化与非遗文化深度融合。 

  3.积极开展“我县省级非遗名录项目《传统舞蹈(跳鼓舞)》、哈尼民俗《哈尼服饰》研讨会”,邀请省州著名专家学者莅临指导,建言献策,旨在现有的保护基础上,继续深挖其人文内涵,全面提升艺术形式,将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舞台艺术相融合,精确定位,双向发展,在艺术变现形式上,突出其地域性,唯一性,将保护项目主动融入我县哈尼文化旅游和绿春农业生态文化产业园开发项目,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4.积极组织人员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名录,叙事史诗《都玛简收》列入省级推荐国家级30个项目内。 

  5.采取系列措施,加大对名录的保护力度。①、采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手段对省级项目进行记录。②、举办各种专场演出、比赛等活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③、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通过做省级非遗专题片、人物专访或在报纸上整版报道展示我县的非遗项目。④、通过在学校开设、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社区)举办展览和举办传承培训班等,在青少年中宣传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 

  6.采取多种形式为传承人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传承活动。通过提供传习场所、提供设备、为传承人手工艺品打开销路创收,帮助寻找徒弟等,积极为传承人传习活动创造条件。 

  7.积极开展非遗传承培训和宣传活动。 

  为加强我县非遗专职人员的知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县非遗保护中心积极组织非遗工作人员和传承人培训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9期、参加培训人数463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培训、知识讲座2期参加培训人数160人。《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1期,培训人数65人。 

  8.2022年5月“国际博物馆日”、2022年6月“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咨询活动和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 

  9.2022年9月27日代表绿春县参加喜迎党的二十大 传承哈尼古歌 赓续民族文化——红河州首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 

  (四)扎实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 

  根据《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云南体育局、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文发〔2018〕8号精神,我县推进以县级文化馆为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点的“总馆—分馆—基层点”总分馆制服务体系。 

  一是制定了《绿春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文化馆总分馆制范围是绿春县共有县级文化馆,9个乡镇文化站,对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列入文化馆总分馆制,并完成了挂牌工作。 

  二是建立数字化服务平台,完善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立文化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文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让群众广泛知晓、热情参与。截至目前,已上传音频、视频及信息服务60条以上。北京华夏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系统服务合同现已完成总馆CSLN“网图”集群管理系统、资源共享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和微信公众号搭建,完成9个分馆和9个服务点建设及业务培训。 

  (五)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红河州文化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绿春县文化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方志花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白讲才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文化艺术股长、文化馆馆长为成员绿春县文化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馆,具体负责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绿春县文化馆建筑面积2567平方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采编室、民间文学室、舞蹈创作室、娱乐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艺术创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美术书法摄影培训室、灯光音响保管室 

  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力作。创作了民族舞蹈《赶玛新歌》参加第十二届民族民间展演并获银奖。瑶山成人礼获优秀奖。以及本土歌曲《光辉思想照边疆》《绿春幸福歌》《美丽绿春》。2022年9月27日代表绿春县参加喜迎党的二十大 传承哈尼古歌 赓续民族文化——红河州首届哈尼古歌传承传唱展演活动”《巴木巴拉》、《然迷登雀》、《核雀毛雀》并获三等奖,《哈尼阿佩搓泼泼》、《乌饱然迷》并获二等奖, 

  等一批具有本土民族特色文艺精品力作。2022年9月20日—9月26日(丽江)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比赛表演项目综合类《鼓舞奔腾》金奖、驻停表演《幸福花开》银奖、并获团体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每年组织群众文化活动10场次以上,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加强音乐、舞蹈、摄影、书法等项目的创作、表演,增强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全县组建农村文艺队713支,县级民族文化工作队1支,每年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送戏下乡等活动80—90场次,受益群众10000人以上 

  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等非遗系列宣传展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遗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举办非遗主题活动组织人员申报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名录,我县文化馆申报的叙事史诗《都玛简收》列入省级推荐国家级30个项目内。 

  县文化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6项,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年服务人次3余人次。分馆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3项,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服务点常设免费服务项目2项,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 

  (四)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我馆按照年初与文化和旅游局签订的《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我馆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文化馆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文化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文化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馆长李李娟娟为组长,副馆长卢恒屹为负责人,具体研究部署,抓好落实 

  二是年初认真组织学习《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年来,积极参加了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相关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三是积极参加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及学习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局实施办法,未出现被上级部门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 

  四是县文化馆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绿春县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我馆工作人员未出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现象。 

  五是严肃会议纪律,积极参加局办公室安排的县委县政府、县属各部门以及本单位的会议。严格上班制度。未出现会议迟到、缺席等现象。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县文化馆干部职工及家属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品牌性的群众文化工作意识不强,还延续着老套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没有创新发展思维。 

  (二)群众文艺创作人员缺乏,创作的力度不够,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项群星奖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亟待加强,努力夯实普查、挖掘、搜集、记录、申报、保护和传承工作,做好县级保护力度,绿春县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三)没有独立的业务办公用房,与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有很大差距,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内部设备设施简缺,不能够满足新时期群众文化工作需求;人员编制少,在编不在岗,群众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缺乏。 

  三、2023年工作打 

  2023年,我馆继续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勤奋创新工作,大力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做好文化艺术普及和文化馆免费开放,为建设“哈尼家园、生态绿春”贡献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开展好“文化惠民下基层”送文化下乡等精品群众文化活动项目,使文化乐民文化育民这一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继续做好文化艺术普及,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公益培训班和讲座,并邀请省、州、县文化艺术专家、文化名家授课、点评,为乡镇、社区群众提供免费、优质的服务。 

  (三)搞好文化志愿者服务队的基地建设,大力引进人才,培育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高的队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文化服务。 

  (四)加大推进群众参与文化创作的积极性,繁荣我县文艺创作工作,同时组织好文艺创作节目的编排演出工作; 

  (五)继续精心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文艺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搜集、整理和保护传承工作,做好公益文化培训、免费开放等工作,狠抓理论调研,充分发挥文化馆职能作用。 

  (六)举办四期培训班,其中:一期为乡镇文化站业务人员培训班;一期为农村(社区)文艺骨干培训班;一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一期为“三区”文化人才骨干培训。 

  (七)深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委会(社区)文化活动室、农村业余文艺队开展指导、辅导和培训,并做好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设施设备的发放工作。 

  (八)做好国家、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布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认定命名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我馆将在县委、县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省、州文化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及县属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倍努力工作,使我县的群众文化事业和非遗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绿春县文化馆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