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6-20 字体:[]

  一、未成年人服务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享有与成人平等使用图书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所述,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能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儿童各项权利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图书馆作为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机构,必须承担起落实保障儿童权利的要求儿童和青少年不能因为年龄问题受到任何限制未成年人是图书馆服务的重要人群。图书馆应该不分年龄地为所有人服务,未成年人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未成年人处于认知能力、阅读和学习能力的形成时期,他们对于图书馆的需求甚至大于成年人,我馆将未成年人服务放到重要位置,并使未成年人服务成为图书馆服务创新的重要阵地。   

  公民的社会阅读能力是一个国家强盛与稳定的根本, 儿童的阅读是社会阅读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早年的阅读行为对他们的阅读兴趣与阅读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图书馆服务是促进和干预儿童阅读行为的有效手段,因此图书馆有必要将这个群体分离出来, 探索他们的服务特点, 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阅读兴趣与阅读能力。   

  二、未成年人服务对象  

  1.学前儿童。学前儿童是指没有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开展故事会玩游戏做手工等活动主要就是面向学前儿童由于即将到学校接受正规的学习,他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阅读技能并学会独立阅读。插图多的画册、童话寓言故事、漫画书等是他们的主要读物文字较少且浅显易懂往往能够恰如其分地揭示文字的含义,帮助孩子们理解和认识文字,通过与书籍的接触了解并熟悉图书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2.学龄儿童学龄儿童是指小学到中学的学生。这个阶段的孩子开始到学校接受正规的教育系统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知识学校的知识成为他们重要的知识来源。他们在开学期间多在学校学习和生活因此相对于学前儿童,馆利用周末和寒暑假时间开展对学龄儿童的服务工作,并将服务的重心定位于学校教育的补充和辅助。   

  3.青少年。青少年指的是l2—18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处于青春发育期,价值观、世界观和个人信仰在这个阶段开始形成,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对于图书馆的服务而言,青少年是一个具备独立阅读能力的群体, 他们喜欢寻找一些自己喜欢的读物,开始阅读一些名著、传记、地理历史类和科学类的书籍,喜欢故事情节比较复杂、 文字描述比较细腻的图书,也喜欢阅读更新比较及时的期刊和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