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81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绿春县统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信息名称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0000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2024年部门预算 

  绿春县统计局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指导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绿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开展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成立于1979年9月,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设有工业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法规股、投资贸易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办公室、执法监察队7个股室。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党组坚持以“党建与统计相融,抓实党建促统计”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统计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2.持续抓实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持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领导,各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新格局。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统计业务工作等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新成效。 

  4.持续统筹整合,抓帮扶。严格落实部门帮扶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并加以实施;同时,立足帮扶村村情,积极为困难帮扶户提供相关技能培训支持,努力拓宽贫困群众致富渠道,进一步增强困难帮扶户的“造血功能”。 

  5.持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紧紧围绕我县主要经济指标,更加紧密跟踪经济发展最新状况,加强预测预判预警,客观反映我县经济运行情况以及新经济发展,及时为党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州统计局领导请示汇报,取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以赴开展好各项经济指标统计工作。 

  6.持续做好统计常规工作。组织实施好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摸排拟申报“四上企业”,指导帮助企业整理上报审核材料,及时将我县新增“四上企业”进行入库,做到应统尽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8.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37.20万元对比减少79.07万元,减少18.08%。主要原因分析:其一:预算人数减少3人,其中退休3人(有行政人员2人和事业人员1人)、调离1人行政人员、新增1人事业人员;其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比上年预算少20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8.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8.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37.20万元对比减少79.07万元,减少18.08%。主要原因分析:其一:预算人数减少3人,其中退休3人(有行政人员2人和事业人员1人)、调离1人行政人员、新增1人事业人员;其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比上年预算少20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3万元,与上年437.20万元对比减少79.07万元,减少18.08%。主要原因分析:其一:预算人数减少3人,其中退休3人(有行政人员2人和事业人员1人)、调离1人行政人员、新增1人事业人员;其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比上年预算少20万。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211.06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奖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公务费用。 

  2.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00万元,主要列支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记账户补贴。 

  3.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0.00万元,主要列支绿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4.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万元,主要列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人员公务经费。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2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93万元,主要列支单位遗属补贴。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40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充 

  9.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89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8.13万元)。 

  30101基本工资72.66万元; 

  30102津贴补贴56.24万元; 

  30103奖金13.3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47.75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2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 

  30201办公费3.85万元; 

  30211差旅费5.00万元; 

  30226劳务费36.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8.96万元; 

  30229福利费1.9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7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 

  30305生活补助0.89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统计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数同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市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2:建立、健全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3: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和省统计局制定的地方统计法规,负责社会调查活动管理,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目标4: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8、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10、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1、“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202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41万元,与上年46.78万元对比增加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1万元,固定资产13.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31.95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33万元。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和2023年决算报告分析资产信息情况一致。  

  绿春县统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