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815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信息名称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73300000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发展规划,审核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新建的建筑设施以及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开发利用项目。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辐射区内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公众形象、对外宣传、对外交流。 

  3.依法对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保证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工作,对管辖区乱搭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4.负责规划绿春哈尼梯田辐射区内村落民居建设用地,规范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行为,落实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区域或补偿措施及政策。 

  5.负责组织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对弃耕、抛荒梯田、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侵占、损毁水利(文)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组织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资源的普查;负责绿春辐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及精耕细作的传统农耕技术的延续。 

  7.协调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的旅游安全和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工作秩序。 

  8.制定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共有机构1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31MB1M797421。无其他变动。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保护管理股、宣传教育股、产业发展股、监测管理股。 

  1.办公室研究拟定红河哈呢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呢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红河哈呢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负责全局对外工作的协调服务、对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会务,负责承办重要接待工作和机关集体活动;负责全局公文处理、党务政务文件起草、安全保密保卫、信访扶贫维稳、机关文明建设、后勤保障服务、人事、劳资、财务等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定和安排的各种督办、查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财务等内部管理工作及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局的党务、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负责系统内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的社团管理工作;组织人才培训和交流;负责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承担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哈尼梯田生态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文化保护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3.保护管理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对哈尼梯田进行保护管理,开展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保护管理规划,维护哈尼梯田森林、村庄、梯田、水系、文化等要素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核报批哈尼梯田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科学考察、大型娱乐活动、影视拍摄、旅游服务等项目;组织实施哈尼梯田保护发展项目,并结合实际做好各类项目储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保护管理科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对外宣传绿春县哈尼梯田的公众形象并对外宣传;开展绿春县哈尼梯田文化的对外交流业务;协调促进绿春县哈尼梯田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对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群众进行《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管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文艺巡回演出、哈尼梯田管理与保护知识讲座,编写工作简报,收集整理和编印哈尼梯田管理与保护相关知识手册;收集各种信息、图片,制作宣传广告牌。 

  5.产业发展。围绕哈尼梯田优势产业,打造好“绿色食品牌”,培育名优特农业品牌。积极引导支持农民按照品种、地域等组建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体;引进、培育农业、畜禽产业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推动壮大生态农业;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做好遗产标识的使用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产业发展与梯田保护的有机结合;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做好哈尼梯田绿色食品宣传推介工作;拟订产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监测管理股。组织采集、整理各遗产要素的监测数据,分类处理,归档数据,按照“一类一档”的要求进行分类归档;根据数据库收集编辑系统,根据数据库收集编辑系统,负责监测数据的完整导入、数据校验;组织实施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和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红河哈尼梯田遗产绿春辐射区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平台的软件和硬件维护和升级工作;组织实施对监测系统的升级及操作培训;组织开展对各个管理单位进行监测知识、监测规划、监测标准的培训;将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地“森林—村寨—梯田—水系”等4个要素的监测数据按数据采集标准和监测分类标准,按周期定期从各个管理单位采集;负责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平台,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监测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监测情况;负责处理监测预警平台主要功能:基本信息、保护管理、监测管理、预警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系统管理等七个模块;负责向国家文物局、省、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监测信息。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以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标语下基层、走村入户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社会影响让哈尼梯田保护区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法律内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了然于胸。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哈尼梯田。持续争取贷款和债券及红河州本级财政资金,争取哈尼梯田储备项目按计划逐年立项,进一步修复完善腊姑、桐株梯田水源林、村庄、梯田和沟渠。 

  3.勤抓梯田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梯田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发探索养殖高价值水产品,培殖优质红米,巩固“稻鱼鸭”江鳅”“泥鳅”黄鳝”“田螺”等梯田产品,加大提升梯田产品的规模和质量,引进或扶持龙头企业,以企业+合作社+农户方式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依托文旅产业,把哈尼梯田保护区打造成绿春县城的后花园,变成观光休闲场所,带动梯田周边农户兴办农家乐,培殖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让耕种者在保护过程中真正得到实惠,增加收入,使中青年主动回流,从现在的被动保护转变为我要保护。 

  4.加强梯田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力度,使非物质文化传承后继有人,收集整理哈尼古歌、民俗文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以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哈尼村落为形,扎实推进哈尼梯田农耕文化与休闲农业,梯田塔台,文化唱戏,在哈尼梯田保护区营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 

  5.加强部门对哈尼梯田保护扶持力度各部门围绕水源林保护、村庄治理、水系联通、梯田修复、文化传承、农民增收等内容,进一步谋划一批可操作性的项目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让哈尼梯田周边的环境更美,梯田更清澈;资金扶持上对积极耕种梯田和保护梯田者优先给予奖补,鼓励耕种者对哈尼梯田保护的积极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74.29万元对比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工会经费和住房保障收入相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4.29万元对比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工会经费和住房保障收入相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3万元,与上年74.29万元对比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工会经费和住房保障支出相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204行政运行支出57.01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奖金和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三公经费等等 

  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2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4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9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充。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67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2.8万元,较上年3.8万元减少1万元,减少26.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加原因:与上年对比下降33.33%,主要原因分析2024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8万元,与上年0.8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0.8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 

  增加原因:与上年0.8万元对比增加0.0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8万元,与上年7.66万元对比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工会经费和住房保障支出相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资产总额3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4万元,固定资产31.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下降5.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8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7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