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应急管理、外事、政务公开、经济工作调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生态哈尼城项目建设等工作,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机关事务局。
联系省政协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社会主义行政学校、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各民主党派、中国人民银行绿春县支行、驻县金融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