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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公安局机构职能(2023年)

文章来源:绿春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现状,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划;组织实施公安队伍建设、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四)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全县公安法制建设。 

  (五)组织、指挥公安侦查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八)指导公安派出所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九)负责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对象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 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网络犯罪侦查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协调武警中队参与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负责对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制定全县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的配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七)掌握、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 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环食药领域犯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18个: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科信信息化大队、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处牌子)、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大队牌子)、反恐怖大队(加挂绿春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出入境管理大队(加挂国际合作大队牌子)、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加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牌子)、巡特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留置看护勤务大队。 

  (二)派出所6个:大兴派出所、牛孔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大黑山派出所、戈奎派出所、三猛派出所。 

  (三) 垂直管理机构4个: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四)社会团体机构1个:绿春县警察协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 

  李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四、办公地址 

  绿春县大兴街52号 

  五、办公时间 

  1.正常上班(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2.值班24小时  

  六、联系电话 

  正常上班:0873-4229500 

  值班24小时:0873-422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