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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lcxzrzyj/2025-0005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绿春县司法局审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红政发〔2010〕51号),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本单位联系。

附件:《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


《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科学合理测算区片综合地价,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红政发〔2010〕51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了《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绿春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民主性、科学性、可行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听证会地点: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原定会议地点为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因与省自然资源厅视频会议时间冲突,故调整到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准备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28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9月2日在绿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确定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代表等事项,同时将有关听证资料及时送达听证代表。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陈永学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局长

(二)听证主持人

张子铃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工作人员

(三)听证监察人

李克保 绿春县政府督查科 督察室工作人员

李 斌 绿春县司法局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李库三 绿春县人大常委会 农环资委副主任

孙玉梅 政协绿春县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王文军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价格股股长

张富元 绿春县财政局 副局长

李胡梭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李成良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定额站站长

贺进光 绿春县水务局 副局长

朱子龙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农机站站长

李 莉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副局长

彭雅琦 绿春县统计局 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建福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副局长

杨小荣 大兴镇人民政府 副书记

白才发 大兴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李天天 牛孔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钱芸芳 平河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瓦永生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郭嘎勇 戈奎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黑永清 三猛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胡 科 半坡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普连峰 骑马坝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何里明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五、听证代表的意见陈述

出席听证会的各方代表在听证会上所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为:

(一)区片数量是否可以增加。

(二)区片评价单元名称与实际不一致,如大兴镇城关社区、牛孔镇牛孔社区和三猛乡哈德社区,实际为大兴镇诺玛阿美社区、东城社区和西城社区、牛孔镇牛孔村和三猛乡哈德村。

(三)评价范围内的道路(如:防火通道)与交通道路数据库存在差异。

(四)建议需征用土地时,被征用地块的土地性质和地类由林草和自然资源局共同认定或直接由县政府认定,才予以征收。

六、决策发言人、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单位陈述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绿春县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划分为1个类区,即Ⅰ类区,区片数量为1个。按照区片调整要求“县域内区片数量相比上一轮原则上只减不增”,本轮区片数量与上一轮保持一致,不进行区片调整。

(二)按照区片调整的要求和方法,本次采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村级调查区(CJDCQ)图层中的行政村为基本评价单元,测算单元名称为大兴镇城关社区、牛孔镇牛孔社区和三猛乡哈德社区,有些权属在变更时社区有可能未分离出来或是没有变更名字,但实际区片综合评价是覆盖所有区域的;已在成果“5基础资料汇编其他相关资料”中补充测算单元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并在数据库中进行备注出来。

(三)按照区片调整的要求和方法,本次采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工作底图,测算面积为集体农用地面积,与交通规划的数据库存在一定差异,但区片综合地价测算与交通规划不冲突。

七、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代表对本次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等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讨论过程中相关疑问已由决策发言人、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单位做出现场解答。与会听证代表对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对绿春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技术单位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

八、听证会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我局充分听取和采纳,针对大多数意见和建议,我局当场已经做出了解释和说明,详见上述第六点“决策发言人、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单位陈述人的陈述和答辩”,会后对绿春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结果待上报州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综合平衡确定后,最后公布实施。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