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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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fj/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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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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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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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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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500000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和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普法办、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协助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参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9.协助州司法局做好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计划财务工作。
11.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法治建设、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12.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及9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执法队)、法治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基层工作股、司法鉴定管理股、计划财务装备股、科技信息股及政治处;派出机构:绿春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牛孔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大水沟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大黑山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半坡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骑马坝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三猛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平河司法所、绿春县司法局戈奎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绿春县法律援助中心;
2.云南省绿春县公证处。
注: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3.全面加强社矫对象监管力度
4.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5.全面组织实施“普法惠民”行动
6.持续发挥法治建设统筹只职能
7.抓好“两规划两方案”总结验收工作
8.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9.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0.全面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11.着力推动政治机关建设
12.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4.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4.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428.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经费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普法宣传业务经费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10社区矫正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社区矫正人员经费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12法治建设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法治建设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7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7.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2025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万元,较上年增加7.2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次,共计接待83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编制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增长4.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有公务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部门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77万元,用于局机关和各派出司法所办公费 1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被装购置费6万元,劳务费9.2万元,工会经费5.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与上年69.18万元对比减少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法治建设、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春县司法局资产总额79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0万元,固定资产769.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6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500111
附件【(原来)绿春县司法局预算批复附表202502261214131222025101705105769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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