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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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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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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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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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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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半坡乡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000
绿春县半坡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绿春县半坡乡党委;
2.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4.绿春县半坡乡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5.绿春县半坡乡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6.绿春县半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7.绿春县半坡乡党群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2个,分别是:绿春县半坡乡党委、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内设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纪检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半坡乡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内设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工作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和草原服务办公室、水务服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办公室;绿春县半坡乡兴边富民事务中心、绿春县半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绿春县半坡乡党群服务中心、内设中心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10人。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及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卫指引,立足半坡乡经济发展现状,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三年强基础、八年开新局、十五年创示范”的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奋力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乡经济社会呈现出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一年来,我们抢抓机遇、对标先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聚焦提质增效抓产业发展,多种渠道促进群众增收。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多元发展特色产业,高效发展支柱产业,探索发展新兴产业。
2.聚焦巩固提升抓乡村振兴,推动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我们坚持把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紧盯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测预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脱贫成果更加稳固,精准落实帮扶举措,集体经济更加壮大。
3.聚焦服务保障抓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们始终以民生改善为根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惠民生增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应保尽保,聚焦“一老一小”加强关怀,公共服务持续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不断完善,文化软实力加快提升。
4.聚焦生态文明抓污染防治,持续擦亮绿色发展底色。我们注重绿色健康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保护有形有效,和美乡村如火如荼。
5.聚焦粮食安全抓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我们严格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抓好耕地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全乡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力推进耕地保护、耕地恢复工作,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坚决守护耕地红线,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抓好宅基地审批。
6.聚焦重点领域抓社会稳定,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全域和谐稳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综合治理扎实优先,强边固防成效显著,民族团结提档升级。
7.聚焦效能提升抓政府建设,全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开辟政府新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法治建设愈加完善,作风建设坚实有力,廉洁建设不断加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半坡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3425327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71224.79元,占总收入的88.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82054.33元,占总收入的11.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03822.36元,下降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49567.89元,下降12.78%;上级补助收入无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145745.53元,增长427.23%。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4年其他收入增加主要为24年我单位收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转红财农发〔2023〕62 号半坡乡二甫村委会2023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3429323.0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半坡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3415042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3419.99元,占总支出的32.60%;项目支出23017008.13元,占总支出的67.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2816.46元,下降5.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91702.40元,下降18.88%;项目支出增加428885.94元,增长1.90%;上缴上级支出无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经营支出无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同时2024年较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增幅小,故总体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半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33419.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06939.71元,占基本支出的88.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6480.28元,占基本支出的11.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半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17008.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418585.31元。
绿春县半坡乡多沙村十五、十六组人畜饮水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经费2954711.00元,主要用于新建饮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人饮工程项目18.4公里(63管),实施人饮工程200立方米水池建设1座,挡土墙建设3633立方米,新建水冲厕(男女各5个蹲位)1座,新建垃圾处理房40平方米1座,实施进村路排水沟900米(40×40)。
绿春县半坡乡边疆红农业特色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经费33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玫瑰花生产及包装车间 1000平米,提升改造仓库300平米,基地场地及道路硬化1100平米,加工制作、烤干,冻干,保鲜等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配套附属用房200 平米,提升改造无菌检测实验用房 100 平米,其他附属用品及设施设备。
绿春县半坡乡牛托洛河村片区防洪排涝项目经费3434554.31元,主要用于坝溜社区三组主支干道雨污水管网2700米;坝溜社区五组排水管网500米,900元/米;移民新村到李仙江排水沟含盖板580米,1000元/米。
绿春县半坡乡食用玫瑰种植项目经费1700000.00元,主要用于玫瑰花种植500亩,600株/亩,2元/株;专用化肥补助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1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半坡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60502.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5%。与上年相比减少4551199.89元,下降13.30%,完成年初预算的242.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059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6%,完成年初预算的87.00%。主要用于2024年我单位在职人员经费、三公经费、临时工工资、政府公用经费、各站所工作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的各村社工作经费及党员培训经费,村组干部及半供养人员工资24年未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7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联防所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中未包含红财政法发〔2024〕28号半坡乡联防所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479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边境民族幸福科普行动及科普带头人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类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58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办公室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工资、保险、绩效支出以及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办公室工会经费仅支出50%以及年初预算数中未包含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76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工资、保险、绩效支出、遗嘱补助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仅工会经费仅支出50%以及年初预算数中的坝溜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未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171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完成年初预算的87.8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4年我单位新招录10人以及2024年医保基数调整及费率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81624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4%,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63%。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资保险、绩效、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以及2024年度各类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差异较大原因为年初预算数中只包含基本支出,未包含项目支出,我乡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项目资金均由财政统一拨款,且红财农发〔2020〕73号2020年“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户厕管护补助资金(农科局)、红财农发〔2024〕43号半坡乡2024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资金)(22年县林草局)、红财资环发〔2022〕66号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等项目未在预算内所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1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24年较年初预算人数增加10人,故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076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防汛减灾应急工作经费以及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中未纳入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2057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355.70元,下降46.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00.00元,决算为1707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349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58.30元,下降1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98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4986.00元,增长/下降%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7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355.70元,下降46.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000.00元,决算为1707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349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三公经费未完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34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458.30元,增长1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98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我单位购入公务用车一辆,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本年较去年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半坡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3599.92元,比上年减少249741.60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村委会工作经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绿春县半坡乡资产总额46802682.81元,其中,流动资产12894490.59元,固定资产4908890.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817301.39元,无形资产182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367646.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40684.35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5平方米,账面原值不清晰,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08752.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6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611026.0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37.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1至15-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4年固定资产原值7734298.12元,比上年度的6880340.12元增加853958.00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验收合格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以及补录因审计整改固定资产。
(二)应缴税费年初数为889.01元,年末数为648.64元,此金额为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未进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多缴未退回,故出现多存导致正数,应在2025年汇算清缴。
(三)应缴财政款年初数为15000.00元,年末数为33000.00元,此金额为2024年二甫宗地拍卖收入,资金收缴工作还在进行中,将在后续收齐上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111
附件【2024年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公开表202511040822336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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