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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lcxylbz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绿春县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一、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绿春县云春诊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街心花园。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2、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鑫隆药房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迎春路146号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3、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鑫隆药房一分店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61号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4、绿春县大众药房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37号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二、相关说明

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

2025年10月17日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