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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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ylbzj/2025-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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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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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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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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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绿春县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一、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绿春县云春诊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街心花园。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2、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鑫隆药房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迎春路146号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3、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鑫隆药房一分店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61号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4、绿春县大众药房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大兴街37号
解除原因:依申请解除
二、相关说明
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
2025年10月17日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